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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09:19 点击:812次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2023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23年新入职教职工

二、时间安排

10月20日-11月20日完成自学及考试

三、使用方法

1.自学:使用校园网登录“长安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192.168.236.229/),下拉到“系统入口”栏目,点击“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进入,登录后在“安全课程”栏目“高校实验室安全通识课”学习。自学时间不能低于6小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考试:请在完成自学后再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只有3次机会。考试合格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合格证》,保存后打印即可,用于进入实验室前查验。

四、其他

1.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及校外网登录方式详见本通知附件《长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操作说明》。

2.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参加学习并完成考试。在师生进入实验室前,严格查验考试合格证明。

如有技术问题可加入QQ群:703391851咨询。

附件:长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操作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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