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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1 14:24 点击:236次

进一步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2024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23年10月后入职且未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教职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15日前完成学习与准入考试

三、学习安排

(一)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

1.《实验室安全手册(2024年修订版)》已编印完成并下发至学院,学院将手册发放至2024级新生和新教工后,师生限期完成手册内容学习,普及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引导养成良好实验操作规范、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

2.学生完成手册学习后,要求学生填写手册末页的《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收回,并按班级或专业装订后存档,学校将对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二)学习实验室安全在线课程和参加准入考试

1.学习:使用校园网登录“实验室安全智慧管理平台”(http://chdsyxk.chd.edu.cn:90/customer/index/index.html),下拉到实验室安全系统栏目,点击“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平台”,在页面右上角登录后,进入“我的空间”在“课程”栏目“高校实验室安全通识课”学习。学习时间不能低于6小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首次进入登录界面后,需点击“新用户注册”,设置登录密码,绑定单位代码216476。完成注册后可以通过手机号、机构账号、学习通扫码登录。使用校外网络或者超星学习通的登录方式,详见本通知附件《长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操作说明》。

2.考试:请师生完成学习后再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只有3次机会。考试合格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合格证》,需保存电子版或者打印纸质版用于进入实验室前核验。

四、工作要求

学院师生按时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和准入考试,并逐一核查人员准入考试合格证明。教职工学习记录可纳入教师培训年度考核统计范畴。学校将组织考试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习研究。

如有技术问题可加入QQ群:718590459咨询。

附件:长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系统操作说明


注:我院实验室安全手册近期将下发到本硕博一年级班级,2023年10月后入职的新教职工可来学院210办公室领取,领取后按照要求自学并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和准入考试等相关要求事宜。另近期我院实验中心也将开展基于安全手册知识的线上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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