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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主要管理制度

时间:2016-09-20 22:02 点击:4263次

  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中心主任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第三十五条的六项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中心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二章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领导本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中心专职实验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本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中心保管人员岗位职责

中心保管人员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学生上机安排及机房日常事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所保管的仪器、工具、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

2、认真贯彻仪器物品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定期检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完好,数量准确,摆放整齐。

3、负责仪器、设备、材料的领发工作,对仪器设备发生被盗、丢失、损坏等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严格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对归还的设备进行检查。并有权拒绝不具备条件的使用者。

5、对本中心所有新购置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登记、管理。

6、负责处理本中心的日常事务。

7、完成中心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中心维修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中心维修技术人员主要是负责本中心及多媒体教室的设备维修、日常维护及有关技术工作。负责中心网站的编辑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值班人员登记的记录对设备进行检查,找出问题,及时维修。对向安装软件、重做系统、查杀病毒等能处理的问题,在登记后的第一个值班日进行维修;比较复杂的问题,保修期内及时和公司联系,保修期外及时和维修站联系进行维修,做好记录,维修好的设备由值班人员确认后签字。负责软件的升级问题。

2、组织学生对采集来的信息进行编集,并发送到中心网站,保证对网站内容进行定期更新。

3、定期对值班学生进行技术培训。

4、完成中心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中心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校、院两级文件及有关实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并为中心网站提供资料,安排整班上机。其主要职责是:

1、对校、院两级下发的文件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登记,并进行管理。

2、收集有关计算机方面的图书资料及音像资料,妥善保存。

3、对实验教学和科研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4、为中心网站收集资料。包括校、院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近期进行的学术报告等有关资料,以及从网上下载实用型资料。

5、对本中心所有新购置教学软件进行验收、登记、保管。

6、严格按照实管处下达的实验任务,和任课教师联系,对整班上机工作进行安排。并于前一周对下一周的整班上机时间进行公布。

7、负责文具等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中心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中心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

本中心经过几年的建设,现已建成综合应用实验室、渭水物流与交通集成运作实验室和交通信息实验室,为了使实验室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提高实验设备使用效率,现制定以下管理使用办法:

一、实验教学管理:本中心实验室实验教学任务由校实管处统一下达,教学计划已列入的实验课依据计划直接到实验联系,教学计划中没有列入但仍需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应向校教务处和实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到实验室联系实验,不符合上述程序实验室不予接待。

二、校实管处下达的实验课,任课教师须提前一周到实验室联系,以便统一安排。任课教师须向实验室提供本门课的实验大纲。

三、实验课准备;实验工作人员须按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开启电源,并协助任课教师检查学生到课人数并予以记录,老师开启实验设备并准备相关实验内容;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根据实验大纲监督并检查实验内容及实验情况,与大纲内容不符的,实验工作人员有权提出并纠正,实验结束时,任课教师应关闭实验设备并填写实验完成情况登记表及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工作人员组织学生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每次实验课任课教师必须到课,否则不予开机。

2、实验过程中教师无故离开,实验室有权终止实验。

3、需要变换或取消实验课,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三天与实验室联系。否则抵减实验课时。

4、实验课学生到课人数不足一半,实验工作人员不予开机。

5、实验课到课人数不足一半的次数超过实验课时50%以上者,实验室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取消该实验课。

五、实验室的计算机房课余时间对全校师生开放。

六、院内所办培训班,要求使用实验室,须经院主管领导同意,并提前一周到实验室联系。

七、实验过程中要遵守校实管处的相关规定。

中心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中心值班人员主要是负责本中心的上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时上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尤其是有整班上机时要提前五分钟到岗),保证按时开机。

2、严格按操作规程开机、关机,保证正常使用。

3、值班时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态度和蔼,随时检查学生用机情况,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 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进行登记,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对维修情况进行检查,维修结果进行记录,以保证设备完好。

4、完善交接班手续,对当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任务一定要进行登记,说明完成情况。

5、不允许在服务器和管理机上进行其它操作。

6、为了保证安全,对上门服务的公司维修人员要验证身份,并检查其有效证件,对需要带走维修的设备要进行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持好室内工作秩序,定期打扫实验室卫生。

8、下班前要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9、认真填写当天工作日志。

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全面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促进学校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现代科技与教育发展的要求,各实验室应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共享实验资源,根据《长安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的原则和思路

中心各实验室应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程度和开放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的效率。中心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面向学生开放。

二、开放的范围

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指导思想,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三、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实验室开放形式分为时间开放和内容开放:

1.时间开放主要指由学生自选实验时间完成培养计划及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实验项目和内容:

2.内容开放主要指非培养计划及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以及各类竞赛训练实验、毕业设计(论文)实验等。

四、开放实验项目应具有以下特征

1.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相重复;

2.必须是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

3.由实验室定期发布设计课题,吸收学生参加实验项目设计;

4.必须由学生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装置的安装调试,进行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

五、组织与实施

1、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实验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实验室负责本实验室开放工作。

2、开放实验项目于每学期初发布,并组织学生报名;每学期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每学期结束前二周,各实验室将本学期内实验室开放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

3、实验室开放的内容由各教学系根据本科培养计划要求结合本专业培养的实际需要确定,由各教学系提出申请,由学院统一认定并同意后,由各实验室在满足本科实验教学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的预约情况安排开放实验仪器和设备,由指导教师负责实验内容及实验操作,并对实验进行相应的考核,确定实验成绩。

4、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的材料消耗,不列支人员劳务及其它费用。

5、在开放实验室指导学生实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量,由中心参照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教学酬金及补贴由学院认定,经实管处审核后报教务处实施。

6、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内容及时进行考核,打出成绩。

7、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

六、学生提出开放实验申请时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应按规定期限预先向实验室登记预约,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其它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完成自己的实验内容。

七、实验考核

实验考核由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实验完成情况、实验报告等确定考核,给出实验成绩。

八、成果管理、奖励办法及其它有关事项参照《长安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执行。

九、其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中心实验考核方法及要求

理论联系实际是实践性教学的基本原则,它贯穿于整个实践性教学的始终。也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措施。为了改变过去实验课只凭实验报告的评分考核方法,保证实验教学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考核实施方法

1、每门实验课结课前安排实验课的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确定实验设备。

2、考核内容应包含该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重点实验,包括实际操作部分及与实验有关的问答题两部分,精心选择实验题目。

3、实验考核前,安排学生自学自练,实验室全天开放,实验教师辅导。

4、考核过程中,教师不断进行检察,并记录学生完成任务的熟练程度,准确程度,考核动手能力。

5、认真批阅实验报告。

(二)实验课考核标准

考核成绩记入学生该门课成绩,所占比例按实验大纲标准执行,考核标准是:

90分以上: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无误地完成规定的实验步骤、正确回答所提问题、实验报告内容完整、准确,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80—9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无误地完成规定的实验步骤、能回答所提问题、实验报告内容完整、较准确,有较好的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70—8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基本完成实验步骤,,能够回答所提问题,实验报告内容完整。

60—70分:经过老师提示,基本能完成实验任务,回答问题不全面,实验报告较完整。

60分以下:经老师多次提示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实验报告不完整。

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解决学校前段时间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规范资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凡经学院事业、科研、实验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包括家具),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固定资产入库建账登记的,按如下规定明确流程和责任:

1)建账单位:所使用经费为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填写学院名称,为实验经费填写实验中心名称。

2)经费来源:科研经费填写科研项目名称,实验经费填写实验项目名称,行政事业费填写事业费。

3)使用方向:科研经费填写科研,实验经费填写教学,事业费填写办公。

4)验收人必须由管理部门人员(设备验收实验室,家具验收办公室,图书验收资料室)之一签字,经办为具体报账人签字(不能为学生),保管为设备实际使用人签字(如为科研项目,可项目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人两个签字,如设备过多时则为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的设备分配使用及保管),单位审核为学院主管设备的副院长签字,主管签字为实管处处长。

2.设备的使用保管责任人为保管人或项目负责人,设备的移交、报废须经实验中心办理手续。否则未办理手续者,设备的保管责任人(保管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实验中心对原始入库单或移交接单存档)